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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举办“以案说法”讲座
发布时间:2015-01-05 22:42:33
发布者:学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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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5日12:30,我校在演播大厅举办了“法律进学校”系列活动之“以案说法”讲座。副校长严林作了题为《学生喝酒滋事案例分析》的宣讲,专业部副主任、部分班主任及全体“9+3”学生听取了讲座。讲座由学生处主任刘超军主持。
《学生喝酒滋事案例分析》讲座分为三个部分:一、案例:牛高马大的某学生,东借西凑了600元,便邀约几个老乡去喝酒。酒酣之际,一言不合,就与某老乡就起了身体冲突,导致某老乡多处受伤、饭店财物受损。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为由,对某学生等人依法刑事拘留。二、案例分析:1.法理分析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93条之规定,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,即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,情节恶劣的;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2.社会角度分析:行为人厌学情绪、逆反心理等受到物欲刺激;行为人的家庭教育简单粗暴;一些黑恶势力的蛊惑。三、应对方法:1.改善和优化家庭环境,营造乐观向上的家庭气氛;2.学校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,两者相辅相成;3.尝试社区干预的方法。
讲座以生动的案例、精彩的分析、有力的应对方法,为我校“9+3”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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