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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切实做好食堂安全工作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6月5日,市经贸旅游学校总务处召开食堂工作会,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。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。
  会议由总务处周天凯主任主持,郑万学副主任参加了会议。周主任组织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全文十章104条进行了通篇解读,并对其中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章节进行了全文学习,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工作要求、工作职责、法律责任等内容。同时根据法律规定,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现状进行了剖析,就贯彻实施《食品安全法》作出了布置,要求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强化安全责任,严格工作职责、程序,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,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,做到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。
  本次学习是本学期食堂第三次食品安全卫生集中培训,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意识,为贯彻实施国家《食品安全法》,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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