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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爱“9+3”,法制驻心间

图:曾泽润警官宣讲进行时

图: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平在总结

  2014年10月31日12:30,我校在演播大厅开展了藏区“9+3”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党委副书记刘平、大河中路派出所警官曾泽润、藏区驻校干部、各专业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、学生处工作人员、近300名在校“9+3”学生参加了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警官曾泽润作了主题发言。
  “9+3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学生处主任刘超军主持。曾泽润作了题为《处理人际关系,避免违法犯罪》的宣讲。一、“不良青年”的表现:1.在认识水平上,以自我为中心,缺乏理想;2.在知识内容上,对腐朽没落的负面文化信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;3.在情感体验上,缺乏义务感、道德感,没有同情心;4.在意志品质上,往往为所欲为,放荡不羁,缺乏自控能力;5.在个性倾向上,表现出非分的物欲、占有欲等。二、“不良青年”形成的原因:1.“义气”第一;2.追求生活刺激;3.虚荣为先。三、矫治的方法:1.同学们应认真自觉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,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,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;2.希望同学们能主动地与家长进行沟通;3.希望同学们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,及时向老师倾诉,通过老师的帮助和指导,形成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道德观、法制观。曾警官在宣讲过程中,知识与案例并重,教育与情感合一,生动活泼,声情并茂,赢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。
  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平语重心长地勉励同学们要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争做合格中职学生,争做法制社会排头兵。
  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。他们纷纷表示,一定要遵守校纪校规,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,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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