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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牢固树立“9+3”学生法治意识,提升法律素质,2018年9月7日中午,学校在演播大厅举办了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“9+3”学生法治教育讲座。党委书记、校长田锐,副校长官淑艳,学生科科长刘超军,副科长罗达国、李崇立、熊兰英,各专业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、“9+3”班级的班主任、藏彝区驻校干部毛色尔土、杨东和在校“9+3”学生300余人聆听了讲座。
讲座由学生科科长刘超军主持。
罗达国同志组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该法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,共六章。第一章 总则;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;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:1.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,2.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,3.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,4.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;第四章 处罚程序:调查、决定、执行;第五章 执法监督;第六章 附则。罗达国同志还宣讲了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违反“三禁两不”规定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《中职学校学生行为“十不准”纪律规定》中的有关规定。
田锐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:法律和纪律,都是一条轨道,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,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,我们可能都会“出轨”,后果自然不堪设想。田校长要求:1.要不断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增强法治观念;2.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;3.遵纪守法,理智行事。田校长希望:1.要树立远大理想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专心致志学习,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,抛除所有杂念,在学习中寻找乐趣、创造乐趣,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;2.从现在开始,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,彻底革除不良习气,争做新时代守法小公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