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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干部学法”之二十六——学习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
发布时间:2020-03-23 20:01:49
发布者:学生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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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9日,学校在江南校区录播室开展了2020年春季学期“干部学法”活动。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此项活动。学法活动由党委书记、校长田锐主持。
副校长官淑艳组织学习了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:第一章:总则;第二章:预防与应急准备;第三章:报告与信息发布;第四章:应急处理;第五章:法律责任:第六章:附则。官副校长说: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、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。突发事件应急工作,应当遵循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的方针,贯彻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反应及时、措施果断、依靠科学、加强合作的原则。
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田锐在学法活动总结讲话中说,今天开展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学习活动,目的就是为了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,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,增强全校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。田校长希望: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关键时刻,全校师生要慎终如始,以法律为武器,一如既往地疫情防控工作,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做好充分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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